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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:开展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!

发布时间:2025-12-23 15:45:14

12月19日,海南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、省交通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。通知提出,海南自贸港内各类园区将分步骤实现低碳化、零碳化改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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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提出六大重点任务: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、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、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、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、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统、探索长效治碳新路径等,涵盖能源系统建设、产业结构调整、建筑能效提升、交通绿色转型、碳排放智慧管理及多元主体协作等维度。


一是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。加强园区与周边风电、光伏、光热、生物质能、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对接,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零碳能源项目建设,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,实现热力、电力零碳化供给。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、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,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、可核算,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。发展智能微电网,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,提升园区配电网的灵活性与安全韧性。


二是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。支持园区开展CCUS、新材料、未来能源等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,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加快发展低能耗、低污染、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,积极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“以绿制绿”模式。鼓励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,健全园区循环利用体系等。


三是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。提升园区新建建筑低碳设计与建造水平,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,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低碳、近零碳、零碳建筑标准设计建造。开展园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,推广柔性用电,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。


四是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。推动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,提升园区绿色运输比例,支持园区应用新能源货车、物流车辆和船舶等绿色运输方式。


五是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统。


六是探索长效治碳新路径。


保障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,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,各市县要建立工作机制,协同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实。加强资金支持,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、超长期特别国债、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,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相关项目建设。用好支持零碳园区建设的各类财政资金。引导金融机构为零碳园区提供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基金等金融支持。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零碳园区建设。加强对新建园区、零碳电源、供电设施的要素保障。



附图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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